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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应付款用什么明细科目核算?

编辑:攸县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10-22

答:一、其他应付款的明细科目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(或个人)设置。如:其他应付款-xx单位(或个人)、其他应付款-存入保证金-xx单位(或个人)。

二、《企业会计准则》附录—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(财政部财会[2006]18 号),“2241 其他应付款”科目:

1.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,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。

2.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(或个人)进行明细核算。

3.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、暂收款项,借记“管理费用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;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、暂收款项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。

4.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、应付账款、预收账款、应付职工薪酬、应付利息、应付股利、应交税费、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、暂收的款项。企业(保险)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,也通过本科目核算。

其他应付款核算的范围?

其他应付款核算的范围包括:

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

存入保证金

应付、暂收所属单位、个人的款项

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

其他应付、暂收款项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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